甘肃一开发商让住户替企业“背锅”交增值税  涉及金额几千万
2022-09-24 1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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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8日,居住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垦家园的张先生,虽然领到了期盼将近10年的不动产登记证,但他面对这红彤彤的房产证,心里面却像打翻了五味瓶,五味杂陈,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这次办理产权证中,他与其他业主一样,被动承担了一笔不该业主承担而数目却不菲的税费,张先生认为他和所有的业主都充当了一次冤大头……

拿到产权证后,张先生也才知道,业主为产权证奔走多年,今天能圆满解决,都得益于甘肃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

如今,产权证是拿到了,但张先生心中却始终有一个解不开的疙瘩,甘肃省农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农垦宾馆)把一个好端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怎么就演变成了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随后又凭借“为民办实事”这一行动,欲盖弥彰推卸责任,把企业开发经济适用房中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转嫁到业主身上,让业主来替企业背黑锅?

“整个小区涉及近1000多户居民,如果每户居民平均按3万元来缴纳增值税,就替甘肃农垦宾馆白白擦干净了企业所欠3000多万税款的屁股。这种走了形、变了样的‘为民办实事’实在是令人作呕。”面对记者,张先生无奈地发泄出自己心中的不平和烦恼。

甘肃农垦家园小区外景

对于人们的质疑,2022年9月6日,记者前往甘肃农垦宾馆进行求证,并将相关问题以书面方式提交给了该单位,截止目前,均没有收到他们的任何情况反馈与答复……

正常办证缘何演变成了“登记难”

据记者了解,甘肃农垦家园是一个由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立项开发,由其下属企业甘肃农垦宾馆出面负责建设的单位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它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排洪南路11-21号,1-3号楼2013年12月30日竣工,住户陆续入住,4号楼2014年12月30日竣工。2015年5月20日,甘肃农垦宾馆给4号楼的住户办理入住手续,当时的销售价根据楼层的不同,最低价格4800元/㎡,最高价格为5200元/㎡。

入住后,对于产权证的办理一直没有下文,住户多次向甘肃农垦宾馆和地方相关部门反映,均没有结果。2019年2月和2020年4月,服务该小区的兰州金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两次折腾,以办理房产证为由收取了所有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工资流水、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但不知什么原因,最终还是以无声无息而告终。

2021年,甘肃省在全省掀起了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我为群众办实事”风暴,2021年11月,甘肃农垦宾馆也搭上了这趟车,业主们似乎看到了一丝希望。但谁也不会料想到的是,这望眼欲穿的背后让业主望而却步的是农垦宾馆把一些本该企业承担的税费,硬生生的砸在了他们的身上。不缴吗?农垦宾馆不上报办证,补缴吗?业主们又觉得缴纳这不合理的费用有点冤,但为了拿到产权证,他们只能忍气吞声,签订了城下之盟……

据记者了解,甘肃省集中开展的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是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2021年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包抓的一项“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大举措,行动中他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工作推进会,指导全省化解“登记难”问题这一工作。

当年的8月8日,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甘肃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时任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胡焯和时任副省长刘长根任组长、16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实地考察借鉴部分省市成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10类“登记难”问题,厘清政府部门、开发建设主体和购房人责任,简化办理程序,提出了20条处理意见。甘肃省委、省政府的这一专项行动,让全省有房住而没有产权证的群众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为群众办实事”成了全省各级部门联手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的一句时髦口号。

公示“雾里看花” 税费可以协商

住户郭某告诉记者,当时购买这小区的经适房时,他东借西凑,倾囊所有积蓄,分3次花费几十万给甘肃农垦宾馆把房款都缴清了,谁知这房子都住进去七、八年了,而产权证就是不见踪影,谁也不知道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如今,这才刚刚缓过气手头有点宽松的他,等到有希望办产权证时,却又要通知再缴一疙瘩钱,他觉得自己又一次掉进了冰窟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25日,甘肃农垦宾馆在小区贴出通知,告知业主已完成1-3号住宅楼价格审核工作、商品房评估工作和住户名册备案工作,并明确兰州市发改委审核确定1-3 号住宅楼价格为每平方米 3775.43 元,甘肃格致房地产评估商务有限公司对小区周边商品房评估每平方米为3810元,办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产权证应交差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契税等费用。

2022年2月22日,甘肃农垦宾馆通知第一批产权证办理的住户进入缴费阶段,并附有每户所缴款费用名册,明确代收房价款5.6%的增值税及附加税;代收房价总款5%的印花税;代收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差价款;代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8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代收房屋产权证工本费80元/每户。

强行代收增值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通知

看到此通知,当时整个小区就似乎爆了锅,尤其是那数额不小的5.6%的增值税和附加税及每平方米80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些加起来确实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款项,住户纷纷提出质疑……

2022年3月12日,有一位姓常的业主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恳请有关部门对农垦宾馆开发的农垦家园建房成本进行审查或审计,要求查清实际建房成本,同时对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政策等情况给业主一个准确的解释和公示。

随后,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兰州市税务局均做出答复:甘肃农垦家园是由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立项开发的项目,一直由下属企业甘肃农垦宾馆出面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属单位集资建房,2008年经批准进行立项开发,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书时只约定了房屋价格起价。由于此项目时间长、问题成因复杂,售房价款中是否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由项目单位和业主根据历史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兰州市税务局两家机构对网民的答复

“售房款中是否包含增值税及其附加税,由项目单位和业主根据历史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这离谱的答复我们住户实在琢磨不透。”住户常某露出满眼惆怅感慨地告诉记者。

根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集资建房应当按照市价格部门核定的价格向职工出售。而据记者走访相关部门获悉,经济适用房开发单位申请经济适用房预(销)售价格时,必须提供立项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动迁安置方案的批复、建设工程规划开工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小区施工管网综合图及主体楼层平面图、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等材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时,还要提供物价部门预(销)售价格批复的原件。

对于兰州市税务局的答复,一位雷姓律师感慨地说:“税收是国家的命脉、国家强大的基石!税收的征收具有强制性,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甘肃农垦宾馆如果向相关部门提交了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申报表和价格构成项目审核表,且办理了经济适用住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其价格构成里面到底包含不包含增值税和附加税,查一下不就一目了然吗,为何要玩文字游戏?”

住户刘某说,税务机关作为为国聚财的一个部门,就应该完成好党和人民交赋的税收任务,怎能用一句自行协商解决了事?难道说缴税这一义务也能协商?

记者了解到,对于这次化解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甘肃省委书记尹弘强调,要厘清责任主体,积极探索“证缴分离”、“证罚分离”、“证审分离”等办法,并推进登记办证与项目整改。

原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化解领导小组组长胡焯在全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会议上多次强调,“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许多结症不在老百姓,出现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一些难题,老百姓没有过错。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心比心、合力攻坚,用情用力推动“登记难”问题的解决。

既然省委主要领导定调“登记难”历史遗留问题,许多结症不在老百姓,出现政策和法律方面的一些难题,老百姓没有过错。那么,按照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和兰州市税务局的解释,农垦宾馆当时核定那么高的房价款,里面居然没有包含增值税是老百姓错了?

9月8日,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化解领导小组组长刘长根在省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第六次(扩大)会议上强调, 严格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登记。要谨慎稳妥推动化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切实加大惩戒力度,强化对失信失责开发主体的监管惩戒,敢于动真碰硬,采取有力举措,真正打通群众拿证“最后一公里”。

至于4号楼的审核价和评估价是多少,由于第一批的公示太透明引起住户的质疑,所以,甘肃农垦宾馆就干脆取消了第二批公示这一环节,进行葫芦里卖药……

高某就属于第二批办证的住户,由于没有公示,他所住的4号楼的审核价和评估价到底是多少他不明不白,而且当时被要求补交的款项也是稀里糊涂。

2022年5月9日,高某看见小区里贴出第一批领证和第二批办证的通知,要求第二批办证的住户于5月11日——5月18日期间按要求递交办理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的相关手续,他由于工作太忙一时没有顾上,18日下午,当他去递交材料时,农垦宾馆的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的同时,拿出一本花名册,让他在上面直接签字,并要求他尽快把将近4万元的费用交到银行,否则,他的产权证就只能等第三批办理了。高某当时就问工作人员,为何这第二批的缴费数额没有提前公示?一下子突然让交这么大额的钱,是不是得有一个筹款期?对于他的这些疑问,工作人员只申明他们是来为住户办实事的,对于其它问题一概避实就虚,存而不论。

工作人员阻止住户对强行补交税费名册拍照

那这到底都是一些什么收费项目?同院子的4号楼的审核价和评估价是到底是多少?所收的费用是怎么计算的,这些都让高某一头雾水。他要求拍一张照片,但却被工作人员以会泄露其他住户的信息为由给予拒绝……

据高某告诉记者,2013年9月,他与甘肃农垦宾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当时的约定价格是每平方米4800元。如果按1-3号楼兰州市发改委和评估公司的价格来比较,这4号楼每平方米硬是多出了1000多元……

到底谁是增值税的义务纳税人

到底谁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历史。众所周知,增值税和营业税曾经是我国的两大主体税种,之所以说曾经,是因为营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就已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了营改增试点。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原有的营业税改为了增值税,按照营改增之后的最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为标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发布的第18号《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和三条的适用范围,对自行开发也予以了框定:自行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接盘等形式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也属于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也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那么,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不难看出,甘肃农垦宾馆作为甘肃农垦家园的开发商,就应该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一位从事会计工作的李姓财务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农垦宾馆在预售房屋甚至业主入住都把房款缴清了,手里面拿的是甘肃农垦宾馆开具的几十万的收据,该企业在预售和销售房屋时,是否向税务机关进行了报备,令人质疑。如果当时没有报备,那么今天自然就会出现补缴税款这一尴尬的局面。他感慨道,尴尬归尴尬,但这被动的局面总不能拿住户的钱去兜底!

至于城市建设配套费到底该谁来交,那就更明朗化了。兰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规定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报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告知函》进行核准并开具《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征管流程进行缴费。第九条指出,建设单位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依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由执收单位依法予以追缴。

大凡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都知道,开发流程一般先要进行立项,然后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后才能开发建设,待拿到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时方可预售和销售。

对于甘肃农垦宾馆今天让住户缴纳开发商应当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这种怪事,罗先生感慨道:“到底是农垦宾馆当时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始施工了,还是兰州市的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或者网开一面,放纵农垦宾馆漏缴了城市建设配套费?无论何种原因,造成今天让住户‘背锅’的结局确实令人费解。这种行为折射出该企业管理混乱,账目不清,这中间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务部门是不是应该彻查一下?”

开发商涉嫌倒卖部分经济适用房

在甘肃农垦家园小区,冯某相对来说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不是农垦集团的职工,他的房子是通过别人倒来的。

2013年,冯某通过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自称是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胡某,胡某说他手里面有甘肃农垦宾馆的经济适用房指标,价格4800元/㎡,房屋面积100㎡左右,如果冯某想要这房子,一套房子额外多花费8万多元,就可以将底册的名子直接登记成冯某,冯某当时也有购房的需求,就按照胡某的要求,签订了一份甘肃农垦宾馆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上的购房人却是牛某。胡某让冯某不要担心,只要冯某缴清购房款,他会想办法把底册上的名子改过来。于是,冯某分三次支付了50多万元。

2015年,拿到房屋钥匙的冯某开始装修后入住,而合同上的名子始终没有变过来。冯某多次找胡某,胡某告诉他不要着急。2016年的一天,胡某突然急急忙忙主动找到冯某,让冯某把合同和农垦宾馆开据的收款收据全部给他,说领导出事了,他要尽快把合同上的名子换成冯某,以免夜长梦多。几天后,胡某拿来了换成冯某姓名的合同和收据,胡某再三叮嘱冯某,让其妥善保管好这些东西,说这就相当于拿到了产权证。

今年办证开始后,本来手头就比较紧张的冯某,想着房子自己住,办一个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就行了,结果他递交申报材料时,农垦宾馆的工作人员说他不是农垦集团的职工,办不了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

冯某告诉记者,他当时在胡某那里签合同和交房款时,看见像他一样购买农垦宾馆经济适用房的人就有十几个。他也弄不明白,胡某怎么会有那么多农垦宾馆经适房的指标呢?

记者查阅了一下《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五章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纳入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单位集资建房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供应对象,应当限定在本单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既然冯某不是农垦集团的职工,为何他也能申购农垦宾馆集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呢?单位开发建设的经适房肆意在社会上随意倒卖,这中间有何猫腻,答案恐怕只有开发商心知肚明了……

姚某也不是农垦的职工,他告诉记者,如今产权证拿到手,他的房子硬生生比别人的每个平方额外又多了将近1000多元,早知道是这种情况,他也不会购买这里的房子,如今他所掏的购房款,购买比这地段好的房子也绰绰有余了……

采访后记:

据相关信息显示,自2019年8月以来,甘肃省农垦集团可谓是步入了多事之秋,相继就有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树军,原党委委员、总经理何宗仁,原党委副书记张金虎,原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宗文等人由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甘肃省纪委监委查处和调查。从这些事件来看,整个甘肃农垦系统无论是集团本身还是下属企业,从上到下许多问题比较突出。

2022年6月10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甘肃农垦清除腐败“污染源”修复政治生态 从亏损1亿到盈利超2亿》一文犀利指出:农垦集团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集团原党委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力,2005年起连续12年未组织召开党代会、未组织换届,有的下属单位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长期空缺。同时,集团原领导班子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不力,企业现代治理体系不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规章制度严重滞后或缺失,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导致企业经营管理秩序混乱,监督监管方面存在大量漏洞,制度执行力大打折扣。从案件查办情况看,农垦系列腐败案件涉及农垦多个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带有明显的行业系统特点。

2022年6月10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些措辞严厉的表述,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农垦集团系统长期以来政治生态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纵观甘肃农垦集团出现的这些问题,其下属企业把增值税和城市配套建设费强加于业主身上,来替企业擦屁股和“背锅”,我们也就见怪不怪了。但无论怎么说,甘肃农垦宾馆借开展“为民办实事”的这个由头来推卸自己的责任,为企业纾难解困,细想起来就未免有点过之而不及。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为民办实事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更是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渠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9月7日, 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在主持召开的省长办公会上强调,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把为民实事办成民心工程。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强化发展支撑,做到久久为功,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民生实事,确保落地见效,惠及更多百姓,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单位和部门却表面上打着“为民办实事”的旗号,实则干着自身小算盘的跑偏做秀,其后果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俗话说:“为政之要,首在担当,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风建设新常态的新形势下,对于一些关乎人民群众的事情,有些职能部门普遍都存在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和“假作为”的现象,呈现出“撸起袖子不干活”的怪相,重“痕”轻“绩”,对群众的一些诉求和疑惑,敷衍了事。

针对甘肃农垦家园经适房涉及增值税的问题,兰州的一些职能部门,完全表现出的是坐而论道的清谈客,简简单单用一句“项目时间长、问题成因复杂,由项目单位和业主根据历史实际情况协商解决”,这种不负责任,把国家的税收视为儿戏的答复,是典型玩文字游戏的“假作为”和“乱作为”。“为民办实事”的精髓是内化于心、根植于心、外化于行,每一名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只有实实在在用真心去面对人民群众,其所作所为才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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